截止2018年10月26日中午12点,本月合同备案注销房源中仅有一套房源有且只有一人报名认购,房屋坐落为滨湖区香槟街区1.2幢5单元1109室,无需进行摇号,经公证处公证后,开发企业和认购人可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。
开发企业在摇号结束5个工作日内,为中签认购人提供相关公证文书,在10个工作日内与中签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。中签者所缴纳的认购保证金转为购房款;未中签者所缴纳的认购保证金,开发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。
天渝骏园G12幢31单元2102室、鸿山紫庭11幢29单元1802室等10套房源截止2018年10月26日中午12点无人认购,无需进行摇号,由开发企业自行公开销售。
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
无锡市锡城公证处
2018年10月29日